1月10日,全國股轉系統發布月度主辦券商執業質量評價結果,2017年12月份全國股轉公司共記錄負面行為107條,環比微增4.9%,涉及60家主辦券商。其中,推薦挂牌類21條,佔比19.63%﹔推薦后督導類31條,佔比28.97%﹔交易管理類11條,佔比10.28%﹔綜合管理類44條,佔比41.12%。
據《証券日報》記者計算,12月份,券商綜合管理類負面行為數量環比增長83%,其中,業務申請材料或備案材料中的關鍵要素缺失或存在明顯錯誤比較突出,12月份有18條,為當月最高。
12月份共有101家主辦券商參與評價,其中,中信証券(山東)並入其母公司中信証券合並評價,東方花旗並入其母公司東方証券合並評價,申萬宏源西部証券並入其母公司申萬宏源証券合並評價,華泰聯合証券並入其母公司華泰証券合並評價,實際列示97家主辦券商評價結果。
統計顯示,12月份,券商負面行為記錄數在5條(含)以下的主辦券商59家,合計佔總記錄數的94.39%﹔負面行為記錄在5-20條(含)之間的主辦券商1家,合計佔總記錄數的5.61%。
從統計結果看,推薦挂牌類負面行為記錄數與其業務量比值最高的為華安証券﹔挂牌后督導類負面行為記錄數與其業務量比值最高的為聯儲証券﹔交易管理類負面行為記錄數與其業務量比值最高的為長城國瑞証券﹔綜合管理類負面行為記錄數與其業務量比值最高的為紅塔証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