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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爆雷,小米“躺槍”冤不冤?

付碧蓮

2018年07月30日09:11  來源: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P2P行業的“爆雷潮”並未形成系統性風險,但其殺傷力所波及的范圍已越來越大,京東、斐訊、小米等越來越多的互聯網公司被牽涉其中。近日,剛登陸資本市場不久的小米更是因導流的P2P平台接連“爆雷”而深陷信譽危機。

倚仗累積起來的大規模流量,互聯網公司做起了“導流生意”,P2P平台成為其一大客戶源。然而,當經小米導流而踩雷的“米粉”高喊著“讓小米負責、讓小米付出代價”時,對那些正在為P2P平台導流或正要邁出導流步伐的互聯網公司能否帶來足夠的震懾呢?

小米該不該擔責

●關鍵看角色定位

隨著秋田財富、2025、米袋子、小諸葛、靚錢寶、人愛、小灰熊、管家、捷麥等P2P平台接連“爆雷”,經小米線上平台導流而投資這些P2P平台的“米粉”開始找上小米,問責小米並想要小米負責。而理由則很簡單——“就是因為小米推薦我才買的”。

從目前小米方面的回應來看,這樣的理由顯然不足以說動小米。從小灰熊金服“爆雷”而引發“米粉”對小米質疑的聲音出現開始,小米曾一度保持沉默。而隨著事態的持續發酵,小米終於在7月24日有了回應,稱目前正全面清查金融類的應用,同時,還表示應用商店已決定不再收錄新增的P2P理財類應用,並保留所有P2P產品APP的開發者聯系信息和營業執照副本信息,當用戶需要時提供必要的支持,及配合公安機關工商執法所需。

小米的回應簡言之就是兩點:一是強調自己廣告業務的合法合規﹔二是表明出於道義願意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幫助用戶維權。然而,這樣的回應顯然無法平復“米粉”的激動情緒。

那麼,小米究竟該不該為經小米導流投資P2P而踩雷的“米粉”負責呢?又該負怎樣的責呢?

《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了多位互聯網業內人士,他們的普遍共識是,負不負責或負什麼責,關鍵要看小米在該事件中的角色定位。

小米對自己在此次事件中的定位很明確,在回復《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眾所周知,我們僅僅是P2P平台的廣告發布商,我們盡到了嚴格審查(的責任),推廣的也是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產品。小米的廣告業務經營合法合規,合作模式是純廣告,不是小米與其的戰略合作,更沒有參與P2P分成。”

“僅是廣告發布商”、“純廣告合作模式”,這樣的自我界定能得到大家認同嗎?

“如果我只是在小米的平台上看到某家P2P的廣告,然后自己去找那家P2P平台進行投資,那麼我認小米是純廣告發布商。但實際情況卻不是如此,‘米粉’是通過小米手機的‘小米運動’APP和小米VIP任務系統來完成P2P平台APP的下載、注冊,而且在‘米粉’投資一定額度資金后還能獲得小米手機、小米電視等小米產品的獎勵。”因投資小米推薦的P2P平台而損失了8萬元的邵力明(化名)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質疑稱,“這樣的導流獲客方式,可以用簡單一句‘純廣告合作’來甩鍋嗎?”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指出:“中國的金融機構基本都是持牌經營,但P2P目前是特例,因此如何進行推廣、導流都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如果從《廣告法》角度出發,那麼對小米最關鍵的要求就是是否盡到了審核義務,而這需要相關部門介入調查才能得知。不過說實話,就P2P行業發展情況來看,即使手續齊全,也難以鑒別其是否合法合規。”

“但如果小米在與P2P平台的合作中並非只是純粹的廣告發布商,而是被界定為中介投顧服務或提供通道服務等類金融業務模式,那麼小米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參照的就不僅僅是《廣告法》,更多地要按照金融監管辦法來。”董毅智進而指出。

美圖為何迎“危”而上

●廣告收益誘人

無法定論,自然會有更多非議。而就在小米仍在經受輿論的口誅筆伐壓力之時,美圖秀秀還是毅然上線了給P2P平台導流的功能。在P2P行業大雷小雷不斷爆發的情勢下,不得不說美圖秀秀實在“勇氣可嘉”。

近日,美圖秀秀個人主頁出現了錢包一欄,用戶可以申請借錢服務。《國際金融報》記者嘗試點擊美圖秀秀借款的廣告一欄,然后就跳轉出通過“美圖賬號”授權登錄“快牛金科”的頁面。而登錄后,即出現“美圖用戶專享借錢平台,最高可借額度50000元”、“通過率90%以上,快至2分鐘審核,日息0.05%起”的廣告詞。

而能鼓起如此大勇氣的動力自然就是“利益誘惑”。2016年12月15日,美圖公司在港股上市,截至2016年6月底,美圖累計虧損63億元,扣除優先股的累計公允價值虧損和股權激勵,累計虧損調整為11億元。2017年美圖還是處於虧損狀態,經調整淨虧損淨額為4595萬元。

因為剛剛才上線P2P平台導流功能,這究竟能為美圖帶來多大的收益還是未知數。然而,看看小米的收入和利潤狀況,或許就不難理解美圖秀秀的勇氣。

根據小米的招股說明書,小米的主營業務主要分為三大塊,智能手機、IoT和生活消費產品、互聯網服務。在這其中,“廣告推廣”又是互聯網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2017年,小米整體營收1146億元,其中智能手機佔比70%、loT與生活消費產品佔比20%、互聯網服務僅佔9%。盡管互聯網服務的收入佔比並不大,但是其利潤率之高卻是其他兩大板塊所不及的。從毛利看,互聯網服務的毛利率遠遠高於其他業務。2017年這一數字為60.2%,與智能手機的8.8%和IoT生活消費產品的8.3%相比均有很大優勢。而其中的廣告毛利率更是高達83.54%。

除了高毛利率,小米廣告收入的增速更是誘人。2015年至2017年,小米的廣告收入分別高達18.21億元、38.38億元以及56.14億元,年均復合增長率超過30%。2018年第一季度,小米的廣告收入更是破天荒地達到18.74億元,超過了2015年全年廣告收入的總和。這其中,有多少的廣告收入來自其與P2P平台的合作無法從公開信息得知,但是近些年P2P公司在營銷以及獲客方面的大手筆是絕對令大家印象深刻的。

而現在小米已下線了所有關於P2P的廣告,這將給小米的收入帶來多大的影響?對此問題,小米方面並未正面答復《國際金融報》記者的採訪。其實,如今小米不僅面臨著下線P2P推廣廣告帶來的損失,失去大批“米粉”的信任很可能給其帶來更嚴重的損失。

在6月7日小米提交給監管機構的公開發行存托憑証招股說明書中,該公司關於“米粉”規模有這樣的表述:2018年3月,MIUI月活躍用戶約1.9億 ,在上述活躍MIUI用戶中,存在著一群被稱為“米粉”的熱心用戶,他們忠誠於小米品牌,積極參與小米平台,並積極為公司的產品研發提供建議。截至2018年3月31日,擁有5個以上小米互聯產品(不包括智能手機及筆記本電腦)的“米粉”數量超過140萬。

(責編:陳鍵、呂永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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