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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層重拳出擊劍指“地下錢庄”

張莫 實習生 何蕊

2019年05月27日08:53  來源:經濟參考報

  針對外匯領域的種種違規行為,監管部門頻出重拳打擊,構筑起一道防控風險的安全網。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其官網上集中通報了17件外匯違規典型案例,涉及處罰金額8443.7萬元人民幣,對違規行為形成強有力的震懾。國家外匯管理局相關人士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外匯局將重點打擊虛假、欺騙性外匯交易,對地下錢庄和非法網絡炒匯等領域也保持高度關注。

  一方面,外匯監管部門持續保持對外匯違規行為的高壓打擊力度,另一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年也出台相關司法解釋明確非法買賣外匯的認定標准,從法律層面上嚴懲地下錢庄等犯罪行為。業內人士表示,加強對外匯違法違規的監管,將有助防范跨境資金流動風險和維護金融穩定,鏟除“地下錢庄”等危害金融安全的毒瘤。

  逾8000萬罰單震懾違規

  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在其官網上集中通報了17件違規典型案例,這是今年以來外匯局首次集中通報違規典型案例。這些案件共涉及處罰金額8443.7萬元人民幣。此次通報的都是違規情節嚴重、性質惡劣、違規金額較大的案件,旨在對違規行為予以警示震懾,並引導經濟主體強化合規意識,提高外匯業務合規性水平。

  這批違規案例涉及銀行、企業和個人三類主體。銀行的違規行為主要表現為未按規定履行真實性審核的職責,在企業提交了虛假單証、重復單証或無效單証時,仍為企業辦理了虛假的內保外貸或是轉口貿易業務。企業的違規行為主要表現為利用一些虛假單據虛構貿易背景,向境外轉移資金或逃匯。而個人的違規行為則是通過地下錢庄等非法機構私自買賣外匯以及分拆逃匯。

  值得注意的是,個人非法買賣外匯、非法轉移境外成為違規的重災區。目前,個人資本項目下外匯業務並未完全放開,有的個人利用多達幾十個人的個人便利化購匯額度實現分拆購付匯,用於境外購房或投資,這都是典型的違規行為。此次公布的案例顯示,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孫某利用34名境內個人的個人年度購匯額度,將個人資金分拆購匯后匯往境外賬戶,非法轉移資金合計244.62萬美元,用於境外投資等。

  2018年,外匯局分六次共通報了130個違法違規案例,此次通報是2018年以來的第七次。上述外匯局相關人士表示,根據形勢變化,外匯局將常態化對外公布外匯違法違規典型案例,目的就是通過這些案例的公布對違規行為起到警示和震懾作用,引導經濟主體進一步合規。對於銀行而言,要嚴格落實展業三原則,切實履行外匯業務真實性審核責任﹔對於企業而言,嚴禁構造合同、偽造單証、虛構貿易背景等虛假、欺騙性外匯交易﹔對於個人而言,則不要通過地下錢庄和非法渠道進行資金交易。

  重點打擊虛假外匯交易

  外匯局相關人士表示,虛假、欺騙性外匯交易以及地下錢庄、非法網絡炒匯等惡性違法違規行為一直是外匯局打擊的重點。外匯局日前還首次在其官網通報了非法網絡炒匯平台的違規案例。

  該人士表示,虛假、欺騙性外匯交易的危害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嚴重擾亂了外匯市場秩序,危害國家金融安全和穩定。虛構貿易背景等外匯違規行為都是通過虛構表面合規的交易,來掩蓋違規和跨境套利的行為,這種行為會造成外匯資金異常流動,帶來跨境資金流動風險。二是這些虛假、欺騙交易大多游離於正常的統計體系之外,造成統計數據失真,給宏觀管理和決策帶來一些負面影響,並助長經濟脫實向虛傾向。

  外匯局重點打擊虛假、欺騙性外匯交易,把資金引導到支持和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領域,以此來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該人士也表示,外匯局會加大非現場檢查的力度,實現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精准打擊。據介紹,外匯局擁有強大的非現場分析系統,利用大數據方法,通過系統分析銀行、企業等經濟主體的各類日常數據,可提前鎖定各類外匯違法違規行為,做到精准制導和精准打擊。

  地下錢庄一直是危害我國經濟金融安全的一大毒瘤,也一直是外匯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高壓打擊的重點對象。實踐中,地下錢庄非法買賣外匯主要有較為傳統的現鈔交易形式的倒買倒賣外匯行為,以及目前較為常見的境內外“對敲”形式的資金跨境兌付的變相買賣外匯行為。

  數據顯示,2018年,外匯局系統協助公安機關共破獲地下錢庄70余起,涉案賬戶資金交易流水逾千億元人民幣。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副司長肖勝今年1月在接受《中國外匯》採訪時表示,下一步外匯局將加大對地下錢庄的綜合整治力度,構建短期與長期、專項打擊與綜合治理相結合的長效工作機制,切實鞏固和提升打擊地下錢庄的工作成效。

  對違規流入和流出同等打擊

  種種跡象表明,針對外匯違法違規的監管正在不斷升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年初聯合發布《關於辦理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旨在依法懲治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非法買賣外匯犯罪活動。其中規定,實施倒買倒賣外匯或者變相買賣外匯等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外匯局相關人士也表示,下一步外匯局會繼續保持檢查、處罰以及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並保持跨周期的一致性,無論是對違規的流入還是對違規的流出,都進行同等打擊。外匯局會根據形勢的變化,及時預調微調檢查工作的方向和重點。該人士強調,外匯局打擊的是各類違法違規交易,支持正常的、有合法貿易和投資背景的外匯交易,正常交易和支付行為不受影響。

  國家外匯管理局新聞發言人王春英日前在國新辦發布會上也表示,健全跨境資本流動“宏觀審慎+微觀監管”兩位一體的管理框架。完善跨境資本流動宏觀審慎管理的監測、預警和響應機制,豐富跨境資本流動宏觀審慎管理的政策工具箱,以公開、透明和市場化的方式逆周期調節跨境資金流動。微觀監管方面,繼續保持微觀監管政策跨周期的穩定性、一致性、可預期性,嚴厲打擊外匯違法違規活動,保障實體經濟真實、合法、合規的需求。

(責編:韓穎、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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