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科創板開板更進一步!
《國際金融報》記者獲悉,上海証券交易所於5月27日發布科創板上市委2019年第一次審議會議公告,將於6月5日召開第一次審議會議,審議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集微電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發行上市申請。
據了解,將審議的企業已完成多輪審核問詢的回復和披露,上交所審核機構也於日前召開審核會議,形成了審核報告和初步審核意見,現按照規定啟動上市委審議程序。后續,將根據發行人問詢回復和審核進展,陸續分次召開上市委審議會議。
在發行上市審核中,上市委審議會議是重要環節。上交所制定頒布的《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和《科創板股票上市委員會管理辦法》,對科創板上市委的主要職責、運行機制和審議方式做了明確具體規定。
在發行上市審核中,上市委主要側重於對上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機構出具的審核報告及發行上市申請文件進行審議,就審核報告的內容和發行上市審核機構提出的初步審核意見充分討論后進行合議,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同意或不同意發行上市的審議意見。
按照規定,上交所將結合上市委審議意見,出具同意發行上市的審核意見或者作出終止發行上市審核的決定。上交所如作出同意發行上市的審核意見,將按程序報送証監會履行發行注冊程序;作出終止發行上市審核決定的,將按規定終止發行上市審核程序。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科創板上市委在發行上市審核中的職責定位和審議機制,是按照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制的市場化、法制化改革精神,總結借鑒境內外發行審核職責安排利弊得失的實踐基礎上設計的。
“相關具體制度安排,著重考慮了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發行上市審核理念下,交易所上市審核機構審核、上市委審議、証監會發行注冊三個環節職責的有效配置,既要發揮各自的功能優勢,有機銜接,也要合理分工,避免不必要的重復審核。”上述負責人表示。
按照相關制度規定,審核企業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首先由交易所審核機構承擔主體責任,提出初步審核意見,把好第一道關口。
據悉,上市委首先需要對交易所審核機構提出的審核報告和初步審核意見進行審議,重點從審核機構的審核問詢是否有重大遺漏、發行人及中介機構的回復是否充分、審核機構初步意見的形成過程和判斷依據是否合理,相關信息披露文件是否有利於市場判斷和投資者決策等角度,發揮把關和監督作用。
同時,在對交易所審核報告和初步審核意見進行審議中,參與審核的上市委委員對招股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也會進行審閱,提出需要問詢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提交上市委會議討論的問題,但需要避免對發行人信息披露文件進行不必要的全面重復性審核。
具體來看,科創板企業上會,主要包括哪些流程或環節?
科創板上市委的審議會議將按照現有規則規定組織召開。每次審議會議由5名委員組成,召集人採取輪值制度,委員按抽簽確定,並需滿足相關專業和界別結構要求。上市委審議會議召開前,參會委員撰寫委員工作底稿,並根據需要提交擬向發行人問詢的問題。
據介紹,審議會議的主要議程包括審核人員匯報審核情況和初步審核意見、委員發表意見、委員討論形成合議意見等主要環節。上市委審議會議可根據情況,要求發行人和保薦人進行現場問詢。上市委審議會議將形成審議意見並經參會委員現場確認,上市委問詢問題和審議結果將及時向市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