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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拍泛濫存法律風險 專家:網絡平台不能忽視侵權行為

2019年08月06日08:35  來源:法制日報

一名身著碎花連衣裙的女士穿過北京三裡屯廣場,引來許多攝影師跟拍。

最近,被譽為“街拍聖地”的成都太古裡,一下子少了很多街拍客。

原來,為了保護公眾的肖像權,太古裡豎起了“提高防范意識,保護個人肖像權”的告示牌,文明守則中也注明,禁止未經允許的拍照或拍攝。同時,這裡的街拍客必須辦理“拍攝許可証”。

成都太古裡的街拍已經冷卻,而北京三裡屯的街拍依然火熱。

《法制日報》記者調查發現,每天下午3點以后,三裡屯的街拍客會逐漸增多,從佔據有利地形到發現目標,從抓拍到跟拍,街拍客的業務熟練至極。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近日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街拍行為在各大都市的街頭隨處可見,但這種常見的行為卻給被拍攝者帶來了困擾,公民的隱私權、肖像權、名譽權屢屢被侵犯。

“在互聯網時代,街拍照片經常會在網絡上擴散,給當事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擾。解決這一問題,相關網絡平台的責任是關鍵。建議在個人信息保護法中,進一步強化相關網絡平台的注意義務,要求其採取必要的防侵權措施,減少侵權現象的發生。”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說。

街拍美女圖片能獲更多流量

在三裡屯,街拍客的熱情,就像北京夏天的溫度一樣火熱。

7月27日下午3點以后,北京三裡屯的街拍客陸續多了起來,他們扛著“長槍短炮”,蹲守在廣場各個路口,調試好裝備,在人群中精心挑選拍攝的目標。

記者發現,被拍攝的對象基本上都是穿著時髦的女士,其中又以身穿吊帶、抹胸、熱褲、迷你短裙的女士更受青睞。一旦有穿著時尚清涼的美女出現,這些街拍客除了會在遠處按下快門,還會有不少人快跑上前近距離拍攝。

有的女士對於自己被拍攝一事毫不知情,有的女士在看到這樣的場景時一臉錯愕,有的女士在發現被拍時以手遮臉快步離去,有的女士明確擺手表示拒絕……但無論女士們是什麼樣的反應,攝影師都會“鍥而不舍”地追上去跟拍。

就在記者觀察街拍客的拍攝場景時,突然身邊一陣騷動。

原來,一名身著碎花連衣裙的女士在穿過三裡屯廣場時,引來了許多攝影師一陣小跑跟拍。女士步履不停,這些攝影師便緊隨其后拍攝,直到她走出廣場,仍有攝影師上前與其攀談。

“我微博上粉絲數量相當多,算是大V了,街拍美女的圖片特別受關注。剛才找美女加微信好友,是想以后進行長期合作。”一位攝影師這樣對記者“傳授經驗”。

在流量經濟的影響下,以侵權方式牟利的現象屢見不鮮。

互聯網時代,在技術與新媒體的助力下,街拍已被視為一種營利的工具——街拍客在微博、微信公眾號、抖音、快手、虎扑等網絡平台發布照片,以此來提高點擊率和關注度,通過吸引流量來達到營利目的。

在街拍客看來,拍攝和發布照片的時候,被拍攝女士是否被侵權,就顯得不那麼重要了。

朱巍指出,拍攝者有拍攝的權利,而當事人有拒絕的權利,當被拍者明確表示拒絕時,這種拍攝行為應立即停止。而對於將所拍照片上傳至互聯網平台的行為,無論其是否用來營利,都不影響侵害個人肖像權的成立。

“在互聯網時代,得流量者得天下,在大多數情況下,有了流量就可以變現。因此,街拍客把照片發布到網上來追求流量,無論其是否在當時套現,都可以看作一種營利行為。”許浩說。

雖然侵權卻被網絡平台忽視

近年來,以抖音、快手等為代表的短視頻可謂是風生水起,各大平台都鼓勵大眾成為拍客,隨手拍下生活中遇到的人、發生的事。殊不知,隨手街拍的行為,存在著諸多法律風險。

2016年,一名拍客巧遇一對男女在大街上發生矛盾,拍客舉起手機,將男方毆打女方的過程拍攝下來,並將視頻上傳至網絡,引發廣泛關注。發生矛盾的男女為一對夫妻,這段視頻的大范圍傳播給他們的生活帶來極大困擾。於是,他們將拍客告上法庭,要求拍客承擔侵權責任。法院審理后認為,拍客未對當事人的容貌及形象進行隱蔽處理,侵害了當事人的人格尊嚴權,拍客被判擔責。

朱巍指出,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如果拍攝者所拍的恰好是一個模特,而這張照片又用來進行商業宣傳,那麼還會涉及侵犯商事人格權的問題。

“還有一些短視頻博主以戶外直播的方式,對路人進行騷擾、搭訕和整蠱,這就明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朱巍說。

對於被拍者來說,由於拍攝地點大多在地鐵、街頭等公共場所,許多被拍者並不知道自己已經進入到街拍客的鏡頭中,也就無法確定街拍客的拍攝行為是否違法違規。即使知道自己被侵權,仍舊要面臨維權成本高的困境。(蒲曉磊 實習生 王蓉)

“一方面是維權成本高,舉証難,耗時費財。另一方面,即使獲勝,賠償的金額也很低。因此,普通公眾很難有精力和財力去維權。”許浩說。

“拍攝者來錢容易,被拍者維權成本高,絕大多數網絡平台都是放任不管,這就是街拍如此泛濫、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朱巍說。

平台未採取必要措施應擔責

記者在某短視頻App以“街拍”為關鍵詞進行搜索時發現,很多博主都會發布大量以時尚穿搭為主題的短視頻,一些短視頻的文字介紹還會用上“遇到自己的前女友”“我的初戀”等字眼來吸引眼球。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有些拍客對所拍照片進行PS、故意丑化惡搞,配以一些暗示性文字,明顯是對當事人名譽權的一種侵害。”朱巍說。

面對街拍侵權行為,難道就沒有更好的辦法嗎?

“在互聯網時代,網絡平台在保護公民的肖像權方面,應當承擔起應盡的責任。例如,暢通舉報和投訴渠道,從而更好地維護肖像權人的合法權益。”許浩說。

記者調查后發現,絕大多數短視頻平台的舉報投訴渠道都極為隱蔽,頁面菜單上並沒有顯著圖標,隻有點擊短視頻播放界面的分享按鈕,下拉菜單才會看到舉報按鍵,點進去之后,會有提交投訴者個人身份信息、上傳權利証明材料等要求,程序極為繁瑣。

對此,專家指出,個人信息保護法正在制定過程中,建議對街拍的行為作出規范,並對網絡平台的注意義務進行明確。

許浩指出,對於短視頻應用中的舉報功能,應當明確加以規范。可在立法時明確規定,應用平台應當將舉報按鈕置於顯著位置,並在接到舉報后及時處理舉報信息。

“近年來,人工智能的發展,使得人臉識別已經不再是難事。對於肖像權人提供的身份信息、生活照片等証據,網絡平台應當很容易就能完成與街拍圖片和視頻的比對。對於保護肖像權人的合法權益而言,這一做法無疑是成本最低且見效最快的。”許浩說。

朱巍同樣認為,站在5G時代流量風口的網絡平台,在獲益的同時也要承擔更多的責任。

“平台在完善審核制度、暢通反饋投訴渠道、加強懲罰措施等方面都要發力。現在各大平台都在利用人工智能對視頻、照片進行審核,這些平台應該著重注意街拍方面的侵權問題,並在算法上體現其態度,防患於未然。”朱巍說。

朱巍認為,在具體做法上,可以參照電子商務法的相關規定。

電子商務法第四十五條規定,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台內經營者侵犯知識產權的,應當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必要措施﹔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對於違規的視頻和照片,平台應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對於多次被舉報的博主,應採取封號處置。平台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朱巍說。(記者 蒲曉磊 實習生 王蓉 文/圖)

(責編:黃玲麗、陳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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