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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團餓了麼賣煙給未成年人:13歲中學生購煙暢通無阻

2019年09月05日08:59  來源:環球網

據環球網記者調查發現,在美團和餓了麼兩大主要外賣平台上,消費者均可通過多種方式購得香煙,且無需出示已成年身份証明。2019年8月底,年僅13歲的小李就順利通過“美團跑腿”買到了香煙。

下單備注即可騎手代購未成年人隨意買煙

2016年7月20日起,《煙草專賣許可証管理辦法》正式施行,該辦法第四十條明確規定,除了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証或者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証的企業依法銷售煙草專賣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信息網絡銷售煙草專賣品。

根據這項規定,登陸外賣平台的“便利店”及“超市”商家即使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証,也不能通過網絡交易平台開展經營活動,且美團與餓了麼等外賣平台均未得到煙草專賣行政管理部門授權或許可。

消費者下單0元商品,備注所需卷煙的品牌及數量,由騎手先行墊付,收貨時再付給騎手錢款,這種代購是外賣平台上最常見的賣煙方式。

記者在“美團外賣”APP搜索欄輸入“煙”后,APP馬上顯示了“煙酒超市”、“煙酒”、“便利店煙酒”等聯想搜索結果。記者隨即點擊“煙酒超市”,並在搜索結果中就近選擇了一家名為“團結湖煙酒水果超市”的商家。在該商家的“煙具用品”分類中,有一項售價為0元的“下單備注”選項,配圖為盒裝卷煙。記者將其加入購物車,隨機購買了其他幾件商品,並在下單付款時按要求備注了“某品牌香煙2盒”。約四十分鐘后,記者收到了美團外賣配送的所有商品。取貨時外賣員主動告知記者,訂單中2盒香煙尚未付款,一共26元。隨后,記者通過微信直接轉給外賣員26元,並確認收貨,訂單流程順利完成。

利用相似字、同音字代替敏感字詞“煙”,也在外賣平台上屢見不鮮。例如“香焰”、“香燕”都常用來指代卷煙,更有甚者會直接指代具體的卷煙品牌,如用“花王”替代“芙蓉王”,“紅”替代“利群”。

在“餓了麼”APP上一家名為“平價超市”的商家中,記者很快找到了類似商品,名稱為“香焰下單備注”,售價同樣為0元。此外,該商家還有電子煙產品售賣。記者添加“某品牌香煙兩盒”備注並下單付款后,收到了餓了麼配送的包括香煙的所有商品,並通過支付寶將購買香煙的26元欠款轉賬給配送員。

消費者也能通過美團及餓了麼外賣APP中的“跑腿代購”服務購買香煙。消費者隻需填寫想代購的香煙,並支付十多元的跑腿費,就可要求騎手在指定地址或自行就近購買商品。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証件。”

而在8月22日,昆明13歲的初一學生小李通過美團外賣“跑腿代購”服務購買了數樣零食和兩盒香煙。在下單后,美團外賣平台均無任何驗証消費者是否成年的措施。而在收貨時,騎手也未質疑小李的未成年人身份,直接將包含香煙的貨品交給了他。

多次被曝光仍屢教不改外賣平台監管形同虛設

從2018年2月起,陸續有多家媒體曝光外賣平台售煙。《生活日報》引用業內人士觀點,警告“嚴重者構成非法經營罪”,《北京青年報》、《經濟日報》曾指出“外賣平台商家通過‘暗號’賣煙”,《大河報》則質問“為啥外賣‘超市’仍在售賣香煙”。

對此,美團和餓了麼均曾回應不允許商家在平台上賣煙,並對疑似香煙的產品進行屏蔽,同時對違規商家“發現一家處理一家”。但現在看來,效果顯然不盡人意。商家仍可輕易逃避屏蔽處理,外賣平台的監管形同虛設。

在記者的調查過程中,香煙均是由美團及餓了麼的配送員預付購買,隨后消費者在取貨時再付款給配送員。

毫無疑問,如果在各大外賣平台上“點煙”與點餐一樣快捷方便,動動手指再加幾元“配送費”或“跑腿費”就能送煙到手,而不加以任何監管,等於是向未成年人購煙大開“方便之門”。

外賣平台在約束配送員行為方面,存在極大漏洞。有媒體報道曾指出,有消費者利用差評威脅配送員,強制其購買香煙。針對這種情況,平台應建立健全相關投訴和上訴機制,保障配送員的正當權益。

保証商家售賣商品合法合規,是外賣平台應有的監管責任,不能隻依靠媒體及消費者的監督舉報,將責任轉嫁其他主體。

“發現一家處理一家”,是其應有的堅決態度。但如何避免商家“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違規之舉,更需要外賣平台能以高度自覺的社會責任心,同時亟需更為高級、明確的技術手段。

“送啥都快”的美團外賣,以及“餓不餓都能上”的餓了麼,在積極拓展市場、升級外賣消費場景生態之時,如何避免成為售賣違禁品和毒害青少年的便利之所,是擺在它們面前一個重大且急迫的問題。

(責編:黃玲麗、陳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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