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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虛擬財產繼承應有“實招”

賀成

2019年09月17日08:42  來源:証券時報網

近日,一條“去世后如何處理社交賬號”的話題登上了微博熱搜。辛苦練級的游戲賬號,添加成百上千個好友的微信、QQ,還有電子郵箱、手機號碼……這些使用越來越廣泛的“虛擬財產”能不能繼承?如何繼承?網友對此眾說紛紜。

網絡虛擬財產,是數字世界對現實生活影響不斷深化的產物。當各種數字產品及信息在人們的生活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網絡虛擬財產能否作為遺產被繼承、如何繼承等問題凸顯出來,這是不可避免的。對此,一定要有實實在在的“解招”。

隨著時代發展,互聯網對生活深層次滲透,一些網絡虛擬財產,已經超越了虛擬,不僅看得見摸得著,還屬於被繼承人的合法財產,同時具有財產利益的屬性。比如,一些能夠轉化為銀行現金存款的網絡虛擬財產,以及一些以數據形式存在於網絡虛擬空間,卻具有一定價值、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進行交易的特殊財產。

當然,網絡虛擬資產各不相同,有的是能夠直接提現轉化為銀行現金存款的網絡虛擬財產,比如支付寶余額、微信零錢和QQ錢包等﹔有的是在網絡虛擬環境中產生的虛擬財產,比如淘寶網絡商鋪、比特幣和游戲中的虛擬裝備、貨幣、寵物等﹔有的則是附帶人身權屬性的虛擬財產,比如微信、QQ、微博等網站ID和其中的數據等。

這就意味著,對網絡虛擬財產繼承認定上,不能一概而論認定可以繼承或者不可以繼承,而應當區分不同情形。進一步說,需要去做更多的工作。但是,這不應該成為網絡虛擬財產繼承的“絆腳石”。畢竟,可不可以繼承,並非網絡虛擬財產繼承的核心,核心是要完善相關法規,改變所有權歸屬沒有明確規定的現狀,給出一個權威明晰的解釋,讓公民能繼承的得到及時繼承。

何況,《民法總則》已把數據和網絡虛擬財產納入了民事權利保護范圍,司法實踐也普遍對於虛擬財產的繼承給予了肯定,很多國家都已經對虛擬財產的繼承有具體的規定,有關虛擬財產的繼承糾紛,已經在新聞報道裡屢見不鮮,甚至進入訴訟。隻有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修改相關網絡服務協議,引導虛擬財產用戶立下有效遺囑等,不斷在網絡虛擬財產繼承上出“實招”,才能避免網絡虛擬財產出現浪費,進而讓新的矛盾糾紛找到出口,確保社會文明和諧。

(責編:黃玲麗、陳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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