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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險釋放信號!長期險可調費率 鼓勵與健康管理結合

潘亦純

2019年11月14日08:40  來源:証券時報網

11月12日,業界期待已久的新修訂的《健康保險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終於正式出台。據悉,《辦法》共有九章,不僅明確了健康保險的經營條件,對保險公司專業能力提出了要求,還對健康保險產品的開發設計、備案審批、銷售和理賠管理等進行了明確規定。

與原《辦法》相比,修訂后的《辦法》將醫療意外保險納入健康保險,並首次將健康管理以專章寫入,對健康管理的主要內容、與健康保險的關系定位、費用列支等予以明確。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今年前三季度,健康保險保費收入達5677億元,同比增長31%,佔人身保險市場的比重高達22%,健康保險產品結構、服務內涵、保障人群都發生了巨大變化。為進一步強化監管,有效滿足人民群眾對健康保障的需求,我們對原《辦法》進行了必要的修訂。

的確,今年以來,健康險已經成為拉動行業保費收入增長的主要動力,從當年累計數據來看,健康險原保險保費收入同比漲幅已連續9個月在30%以上,遠高於整個保險行業原保險保費收入的增速。

看點1:長期醫療險可調整費率 鼓勵險企開發長期健康險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辦法》中的一些規定引發了業內諸多討論。例如第20條規定,保險公司可以在保險產品中約定對長期醫療保險產品進行費率調整,並明確注明費率調整的觸發條件。並規定,長期醫療保險產品費率調整應當遵循公平、合理原則,觸發條件應當客觀且能普遍適用,並符合有關監管規定。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對新京報記者解讀稱,現在消費者有個非常重要的訴求,就是希望健康保險保証可續保,是長期保險,但對保險公司而言,其承擔了包括未來由於技術變化、環境變化等,而導致人疾病發生率可能發生較大變化的風險,所以不敢開發長期健康險。這一規定,其實是讓保險公司和消費者合理地分擔這種風險,有可以調整定價的空間,保險公司可能會更多探索這一領域,真正回應消費者對健康風險保障的需求。

“這一規定對於整個健康險業務結構有很大影響,目前,重疾險佔比特別高,但這類保險儲蓄性相對較強,件均保費較高,而且是一次性給付,這與醫療的屬性不完全一致,那麼長期健康險定價有所突破之后,后續長期健康險的佔比可能會提高。”朱俊生進一步表示。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健康險專委會主任委員、平安健康險董事長兼CEO楊錚也認為,長期可調費的保証續保產品形態與國際健康保險接軌,給經營長期健康保險的保險公司,提供了應對長期醫療通脹等賠付風險的制度保障,也從根本上解決了保險公司先前不敢嘗試開發長期產品的問題,推動了健康險產品向多元化發展,解決短期險扎堆,同質化等問題,滿足了人民群眾的醫療健康保障需求。

看點2:首次將健康管理專章寫入 健康管理服務費佔比提高

值得關注的是,修訂后的《辦法》還首次將健康管理以專章寫入,第六章即為健康管理服務與合作,相關條款規定,保險公司可以將健康保險產品與健康管理服務相結合,提供健康風險評估和干預、疾病預防、健康體檢、健康咨詢、健康維護、慢性病管理、養生保健等服務,降低健康風險,減少疾病損失。

此外,《辦法》還規定健康保險產品提供健康管理服務,其分攤的成本不得超過淨保險費的20%。而2012年發布的《關於健康保險產品提供健康管理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則規定,健康體檢、緊急救援等支出類服務,計入理賠支出的,其分攤入淨保險費中的成本不得超過保險費的10%﹔健康教育、就醫服務等咨詢類服務,計入公司運營成本的,其分攤入附加費用中的成本不得超過保險費的2%,對比來看,此次健康管理服務的費用佔比已從此前的12%提升至20%。

朱俊生表示,健康管理是健康險發揮其價值創造最重要的一個環節,也就是說,健康險不僅僅起到理賠作用,還要介入醫療服務的過程,讓醫療服務品質更高,把其中不合理的費用降下來,這是健康保險最應該著力的地方。所以《辦法》提高了健康管理服務費用佔比,而且也鼓勵保險公司這麼做,這給保險公司探索此類業務提供了很大空間。

楊錚也表示,相關條款鼓勵保險公司將健康保險產品與健康管理服務相結合,加重健康保險產品中健康服務的作用。從客戶層面,可引導客戶主動關注自身健康並通過多種手段提升個體健康水平﹔從行業層面,可降低健康險公司賠付風險﹔從社會層面,可提升社會整體健康水平,減輕公共醫療健康體系負擔。

看點3:基因檢測資料等不得作為核保條件 數據挖掘更為重要

此外,《辦法》第38條還規定,保險公司銷售健康保險產品,不得非法搜集、獲取被保險人除家族遺傳病史之外的遺傳信息、基因檢測資料﹔也不得要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提供上述信息。同時規定,保險公司不得以被保險人家族遺傳病史之外的遺傳信息、基因檢測資料作為核保條件。不過,因保險市場不斷發展,近年來,不少專注於數據挖掘的保險科技公司也逐漸增多,相關條款的發布,是否會對保險科技公司的業務產生影響?

朱俊生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其實《辦法》只是排除了遺傳信息、基因檢測資料作為核保條件,這可能會對一些原本想做這方面探索的科技公司產生影響,但《辦法》並沒有排除其他數據的挖掘和使用。因此,接下來健康險也需要提升專業化,做好風險管控、產品開發等,這就特別需要數據挖掘,特別需要保險公司與社保、衛生機構、科技公司一起來挖掘數據,這是健康險專業化非常重要的體現。

(責編:李美瑩(實習生)、陳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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