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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故代扣屢禁不止 支付機構責任幾何

岳品瑜 宋亦桐

2020年01月22日09:25  來源:北京商報網

春節將至,第三方支付機構通聯支付網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通聯支付”)再次因“代扣”問題頻被用戶點名。近日,北京商報記者接到不少用戶反映稱,通聯支付存在“盜刷、扣費不明”等問題。記者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多位用戶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出現銀行卡被無故盜刷的情況,金額在幾百至幾萬元不等,而扣款機構均為通聯支付。在分析人士看來,“無故扣款”涉及到歷史問題,當時缺乏代收業務相關規范,機構應與用戶、商戶進行三方對質,明確責任歸屬。在2019年底央行發文進一步規范代收業務參與各方行為后,需要支付機構在規定時間內彌補自身漏洞。

“銀行卡還在,錢卻不翼而飛!”1月17日下午3點左右,李麗(化名)在銀行卡存了1.25萬元准備還房貸,4點左右這筆錢款被分批盜刷,第一筆盜刷金額為800元,第二筆盜刷金額為88元,之后盜刷的金額每筆均為800元,最終卡裡隻剩400元,李麗向北京商報記者說道,這筆被刷走的錢款扣款機構為通聯支付,她本人從未聽說過這家公司。

1月4日,沈飛(化名)也收到了一條讓自己無比震驚的短信,提示他銀行卡出現了一筆1.29萬元的消費,扣款機構為通聯支付,讓沈飛疑惑的是,這筆款項是在他不知道的情況下被刷走的。

而個體戶王佳(化名)銀行卡的盜刷金額則更高,她向北京商報記者透露,“因為平常資金變動較大,又未收到任何短信提醒,因此一直沒有留意,最近在查賬時才發現了一些端倪”。據王佳介紹,在未收到任何短信提醒的情況下,2017年7月4日-12月15日,通聯支付從本人銀行卡先后轉走8.5萬元,除2017年12月15日一筆2萬元之外,其他均為單筆5000元,最近調出近五年的銀行卡明細才發現。

公開資料顯示,通聯支付成立於2008年10月,是由中國萬向控股有限公司、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機構共同投資的一家基於第三方支付的金融科技服務企業,總部位於上海。注冊資本金為14.6億元,該公司於2011年5月3日獲得支付牌照,2016年5月3日完成續展。目前業務范圍涵蓋互聯網支付、銀行卡收單(全國)、固定電話支付、預付卡發行(上海市、北京市、江蘇省、廣東省、山西省)、預付卡受理(全國)。

“無故代扣”“盜刷銀行卡”現象是否存在?針對用戶反映的情況,北京商報記者嘗試聯系通聯支付進行詢問,該平台客服人員表示,“已經反饋至相關部門,請您等待相關部門做一個回復”。截至發稿,並未收到回應。但記者從通聯支付客服人員處了解到,“這種代扣一般是持卡人與扣款商戶簽訂了線上或者線下的代扣協議,所以才能夠通過該公司渠道發起扣款,進行委托代扣”。

事實上,“無緣無故扣款”的情況在支付行業時有發生。聚投訴平台顯示,關聯重復扣款的投訴貼為1311條,關聯無故扣款的投訴貼為6145條,而關聯扣款的投訴貼達到1萬條。

在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蘇筱芮看來,從收款機構角度來說,企圖通過這種“無故扣款”來額外牟利﹔從支付機構來說,其最為關注的是交易額帶來的手續費,對“無故扣款”熟視無睹﹔而對於用戶來講,有的扣款內容隱藏在大篇幅的用戶協議中,難以即時區分。“無故扣款”涉及到歷史問題,當時缺乏代收業務相關規范,從機構角度,應當與投訴人核對交易時間、金額、扣款商戶等主要信息,應引入明確扣款商戶進行三方對質。

用戶錢款被盜刷,通聯支付需不需要承擔一部分責任?易觀支付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告訴北京商報記者,之前的代扣模式是用戶簽完協議后,支付機構只是作為通道,支付機構服務方是有權利進行扣款的。

為進一步規范代收業務參與各方行為,保障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2019年底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規范代收業務的通知(意見征求稿)》提到,代收業務不能用於投融資交易、外匯交易、股權眾籌、P2P網絡借貸,以及各類交易場所(平台)和電子商務平台等辦理支付業務。王蓬博表示,這意味著代扣將來隻能適用在某些場景裡,而且需要增加確認,監管文件發出后,需要支付機構在規定時間內彌補自身的漏洞。

(責編:王震、陳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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