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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財產價值日益受關注 如何交易、繼承缺乏標准

許 晴 錢彬 李遠哲

2020年07月27日08:31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游戲裝備、QQ賬號、微信公眾號……具有資產屬性的網絡資源日益走進人們生活——

虛擬財產,強化保護需有招(一線調查·互聯網新觀察⑧)

隨著互聯網與人們現實生活關聯越來越緊密,各類虛擬財產不斷在“雲端”累積。除了支付寶、游戲裝備等直接與“錢”相關的虛擬財產,社交平台賬號等網絡資源也都具有一定資產屬性。當前,虛擬財產保護尚在不斷探索,亟待各方攜手共建保護機制。

“我的微博記錄了我10年來的點點滴滴,見証了我的許多重要人生時刻。”廣州媒體人楊女士說,10年前,她注冊了微博賬號,后來一些營銷號覺得這個微博昵稱很亮眼,由於一個昵稱隻能由一個用戶使用,便開價數百元到上萬元求購。后來,楊女士賬號被盜了,其中內容被全部清空,且無法恢復,“感覺損失挺大的,既有精神上的也有實際的損失,花多少錢都買不回來了……”

游戲幣、游戲裝備、QQ賬號、微信公眾號、抖音賬號……當人們的日常生活逐漸向虛擬空間拓展,這些看得見卻摸不著的網絡資源越來越受重視。今年,隨著《民法典》對虛擬財產保護做出原則性規定,虛擬財產的話題再度引發關注。7月22日,最高法、國家發改委共同發布《關於為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提出要加強對數字貨幣、網絡虛擬財產、數據等新型權益的保護,充分發揮司法裁判對產權保護的價值引領作用。

范圍廣闊 融入生活

虛擬財產既有經濟價值,也是精神財富,日益受到人們關注

“為了這款游戲裝備,我充了不少錢,也花了很多精力。現在游戲平台更新,性能和屬性都發生了變化,裝備更容易獲得了,相當於貶值了。”北京某高校學生小王說,游戲運營方突然改變裝備性能和屬性,讓他覺得之前的投入“很不值”。

游戲平台擅自變更已售出的角色、道具及其功能並不少見。早在2003年,全國首例虛擬財產糾紛案中,游戲玩家發現自己的幾十種虛擬裝備莫名丟失,最終法院判令游戲運營商對這些裝備予以恢復。

有專家分析,廣義上講,虛擬財產具有經濟價值,如網游裝備、淘寶店鋪、數字貨幣、自媒體賬號等,能夠實現網絡交易變現﹔另一方面,虛擬財產還具有情感價值,人們在社交平台賬號、電子郵件中記錄生活點滴和感悟心得,是一種很有價值的精神財富。

周曉輝是某軍旅題材自媒體賬號的運營者,在微信公眾號和微博平台擁有數百萬粉絲。“這個賬號的價值就在於粉絲數量以及由此帶來的影響力。為此,我們專門注冊了商標,保護我們的千余篇原創作品,避免虛擬財產受到損失。”

《民法典》總則編提出,“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明確肯定了虛擬財產的民事客體地位和財產屬性﹔繼承編則以概括方式定義遺產,隻要是自然人合法取得的財產都屬於遺產,這意味著網絡財產、虛擬貨幣等也可以包括在內。

“《民法典》將虛擬財產、數據等概念納入立法層面,這是對互聯網時代新出現的虛擬財產現象的確認,為今后的立法、司法實踐打開了空間。”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副院長薛軍說。

價值評估 尚需探索

虛擬財產如何分配、交易和繼承,仍缺乏標准和規范

在網易游戲交易平台,某手機游戲中一個角色標價2999元﹔在微信公眾號上推廣商品,根據粉絲數、閱讀數等指標,一篇文章的廣告宣傳價值可達數十萬元……虛擬財產價值幾何,目前還缺少權威機構的評估,大多是雙方協商確定。

去年12月,全國首例微信公眾號“分割”案作出終審判決。2016年,趙某等四人共同開設微信公眾號,並以趙某名義注冊,創立一年,累計收入300余萬元。但四人對收入分配方式發生分歧,趙某便修改了賬號密碼,其他三人將趙某訴諸法庭。合作運營公眾號屬何種法律關系?公眾號是否具有獨立的經濟價值?這些問題成為本案焦點。最終,法院以該公眾號評估價值400萬元為基礎,酌定趙某向三人各支付折價補償款85萬元。

有業內人士指出,由於相關法律缺乏具體規定,目前網絡服務提供商一般規定用戶隻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2017年,一位浙江寧波網民在游戲公司和游戲玩家幫助下,繼承了已故父親的游戲賬號,但賬號的所有權仍歸游戲公司,不允許轉讓、買賣。

“虛擬財產面臨的最大爭議,是如何理解它的性質。”薛軍說,“如果從債權債務關系的角度理解,虛擬財產的交易受制於用戶和平台間的合同條款限制﹔如果認同虛擬財產具有物權的特點,其財產屬性則更加突出,可以具有流轉性。”

“另一方面,對於網絡賬號,一些人想‘被繼承’,也有人希望‘被遺忘’。”在深圳某互聯網公司工作的楊帥表示。“網絡賬號中包含了大量隱私信息,這些可否被視作虛擬財產並被轉讓、繼承?它們屬於用戶個人所有,還是網絡服務提供商所有?這些問題仍需在實踐中探索。”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說。

完善規則 細化舉措

法律部門、網絡平台應跟進出台配套措施,強化虛擬財產權益保護

目前,針對不同類型的虛擬財產保護,各個類別進展不一,其中網店、網游等行業相對走在前列。

以淘寶為例,網絡店鋪可以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變更主體等操作。“一開始,淘寶店鋪隻能在婚姻變化等特殊情況下變更主體。近年來,店鋪主體變更的需求和情形不斷增多,我們就新增了‘協議變更’功能,並要求商家及時向系統提交變更信息,這有助於平台及時掌握商家變化,也有利於保護消費者權益。”阿裡巴巴相關負責人介紹。

今年3月,中國消費者協會對網絡游戲經營者提出要求,對於排除或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免除經營者責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規定,應盡快予以改正。

而在個人賬戶繼承方面,由於存在隱私保護等問題,專家建議,網絡服務提供者應在用戶協議條款中增加“繼承條款”,由賬號持有人決定其虛擬財產可否被繼承,以及可繼承范圍。目前,一些互聯網平台已經有所探索,如新浪微博規定,博主離世后,親屬可向平台申請賬號信息保護。

“虛擬財產保護還需細化。立法和司法機關應繼續探索劃定虛擬財產的具體范圍和性質,為具體司法實踐提供指導。”趙佔領建議。

對於用戶來說,保護虛擬財產,首先要保護賬號安全。微信團隊呼吁,用戶不要使用外挂服務或非官方客戶端,不隨意出租出售社交賬號,或把賬號相關信息提供給陌生人。

本報記者 許 晴 錢一彬 李遠哲 數據來源: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艾媒咨詢、艾瑞咨詢

(責編:陳臣子(實習生)、王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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