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人民創投

上半年醫療器械、機票旅游成消費投訴重災區

陶鳳 呂銀玲

2020年08月06日08:07  來源:北京商報網

  疫情籠罩下的上半年,對於我國生產和消費端來說都是極為特殊的一段時期。購買防疫用品、取消外出行程、宅家購物……人們悄然改變了消費方式和習慣,同時也面臨著更多消費問題和維權難點。在8月5日中國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中消協”)發布的《2020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中指出,今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561522件,解決437988件,投訴解決率78%,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79793萬元。其中,與防疫相關、受疫情影響的新消費模式投訴量激增,而舉証難依然是維權痛點。

  醫療器械類投訴上漲40倍

  中消協表示,根據投訴性質分類,售后服務問題、合同問題和產品質量問題仍是引發投訴的主要原因,佔投訴總量的70%以上。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商品類投訴247796件,佔投訴總量的44.1%,服務類投訴288797件,佔投訴總量的51.4%。

  在商品類投訴中,食品、醫療器械、汽車及零部件、服裝、通訊類產品投訴量居前五位。與2019年上半年相比,由於疫情影響,醫療器械類投訴上漲約40倍,有關衛生、清潔用品首次進入商品投訴前十位,排名第十位。

  “疫情期間,防疫用品的需求量較大且存在剛性,而生產需要一定時間,少數商家存在哄抬物價、以次充好、夸大宣傳等現象,快遞未完全恢復導致發貨較慢,引發消費者投訴。”商務部研究院流通與消費研究所姜照博士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分析道。

  此外,由於疫情原因,上半年服務類投訴主要集中在網絡游戲、機票退訂、酒席退訂等方面。中消協表示,交通運輸、旅游、餐飲服務三項的投訴分別同比增長519.4%、210.9%、172.5%。

  交通運輸服務中,航空機票類投訴比較突出。問題主要包括消費者因疫情影響而被迫退訂,商家不全額退款,甚至收取高額手續費﹔部分經營者故意拖延退款進度,消費者多次催問,經營者仍然拖延時間等。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同武律師告訴北京商報記者,航空公司、旅行社拒退票款違反了《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及《合同法》有關規定。此外,今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一)》也明確指出,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適用不可抗力的規定,根據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的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姜照則認為,航空機票類投訴暴露了四方面問題:對於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的認定存在模糊地帶,例如境外行程是否適用於不可抗力條款﹔平台與供應商之間的權責劃分不夠清晰,由此引起規則爭議、責任推諉﹔平台對客服等方面的前期投入力度不夠,缺乏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處理時效冗長﹔一些商戶退改規則不夠明晰,消費者的知情權難以得到保障。

  網購、宅經濟問題頻發

  高女士家住北京市朝陽區道家園小區,她告訴北京商報記者,今年3月底,受疫情影響,小區實施封閉管理,快遞隻能送到小區門口。一天早上,她接到某快遞公司快遞員的電話,要求在10分鐘內取快遞。“但我當時在家辦公,不方便馬上下樓,快遞員隻等10分鐘,還抱怨快遞積壓太多了,也拒絕放在小區門口的貨架上。”高女士說,交涉無果后,她挂掉了電話。

  當忙完工作后,高女士下樓取另一個快遞,發現上述快遞員並未離開,“等於他說10分鐘去取就是為了催我快點下樓。”憤怒之下,高女士進行了投訴,最終得到快遞員的短信道歉。

  疫情期間,網絡購物受到消費者青睞,但也引發了較多消費糾紛。中消協指出,配送不規范問題突出,有的未經消費者同意,直接將物品放置在自提點或快遞櫃,或部分通過“無接觸配送”,因缺乏保溫措施,導致生鮮、外賣變質。快遞櫃取件碼安全性也存疑,存放快遞櫃的物品被別人取走或丟失﹔快遞櫃收費高,有的存在過時收費不封頂的情況。

  而除了快遞問題,網購商品質量低劣,產品與宣傳、承諾不符,缺斤少兩,不能按時發貨,經營者單方砍單等問題也頻出。

  隨著疫情期間宅經濟迅速發展,居家消費讓相關投訴也呈現出新特點。例如,直播電商購物主播涉嫌夸大或虛假宣傳,商品質量不過關,部分商品甚至是三無產品。同時,直播間有涉嫌欺詐的不明來源鏈接,消費者點擊后被詐騙,還有部分商品售后服務無保障。

  由於上半年大量線下活動取消或轉為線上,在線培訓服務吸引了更多消費者,也暴露出新問題。

  消費者小萍就遭遇了線下培訓轉線上,並拒絕消費者合理訴求的情況。她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在江蘇省考公務員面試名單出爐后,她報名了當地一家承諾保過的培訓班,承諾若最終沒有考過就全額退款。疫情暴發后,培訓班提出用線上授課的方式培訓,並拒絕為消費者退課退款。“這種面試培訓,總共培訓10天花費好幾萬。如果改成線上培訓效果會大大減弱,基本達不到目的。”小萍說。

  中消協指出,在消費者投訴中,還存在部分培訓機構售前虛假宣傳、虛假承諾現象。如虛假宣稱合作辦學、虛假承諾保過,對參加培訓人員參加考試報名資格弄虛作假等。

  舉証難是維權痛點

  並不是所有消費者在權益受到侵害時都會選擇投訴解決,在疫情的特殊階段,消費者的消費行為也具有更多投訴維權難以解決的特殊性。

  今年2月,家住北京的朱女士為公司採買口罩,就遭遇了微商詐騙。她向北京商報記者講述,經同事介紹,她從一微商處購買了3000隻口罩,通過微信轉去11000元,就再也沒有收到過貨物。而對方依然在朋友圈發布口罩銷售廣告。在多次催促之后,朱女士被對方拉黑處理。

  “這批口罩,一部分是要發給公司員工用的,另一部分是打算捐贈給一線。遇到這種情況,不知怎麼辦才好。”朱女士說,她撥打市場監管電話卻一直佔線,最終選擇了報警處理,至今案件仍在調查中。“警察說目前的調查還不能斷定是詐騙。”她說。

  高同武告訴記者,消費者維權難,一方面是由於相關法律規定的欠缺。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新的營銷方式、經濟體、電商等出現,目前法律的滯后性使一些新型權利形式成為法律愛莫能助的區域﹔另一方面,維權意識淡薄、欠缺專業知識,使消費者不能展現充分的証據,不得不承擔維權失敗的后果。

  在3月15日中消協發布的消費維權年主題調查結果中顯示,9.8%的受訪者傾向於不採取維權行動、默默忍受。維權程序復雜、舉証困難和維權成本過高是主要原因。“由於規則不夠明晰,消費者往往處於弱勢地位。消費者可以通過向有關部門投訴、向法院起訴等方式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姜照說。

(責編:張宏莉(實習生)、王震)

深度原創

特別策劃

    第二屆內容科技大賽總決賽 人民戰“疫”內容科技大賽 首屆人民網內容科技大賽總決賽 人民網內容科技創業創新長三角決賽
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