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公司的高股價讓投資人望而卻步。
近期,蘋果、特斯拉等科技公司宣布拆股,這意味著小股東可以以更便宜的價格購入股票,但是市場分析人士認為,小股東的持股相對於主要股東而言微不足道,因此拆分對股票的基本面沒有影響。
特斯拉史上首次拆股
特斯拉美國當地時間8月11日宣布將進行1比5的股票分拆,股票分拆將於8月31日生效。這也是特斯拉上市以來的首次拆股。過去一年,特斯拉股價漲幅接近500%,今年股價最高曾創下近1800美元的高位。
特斯拉最近發布了第二季度財報顯示,首次連續四個季度實現盈利,並獲得了進入標准普爾500指數的資格,業績公布后特斯拉股價出現了又一波上漲。
蘋果公司於7月30日發布財報時也宣布了最新的股票分拆計劃,董事會批准以1比4進行股票拆分。蘋果股票目前的交易價格在440美元左右,這意味著投資者應該可以期待再次有機會以100美元左右的價格購買蘋果股票,但這最終取決於8月底的股票交易價位。蘋果股票將於8月24日盤后分發給股東,並於8月31日進行分拆調整后的交易。
2014年蘋果公司也曾採取了類似的股票分拆舉動,當時,蘋果的股價在每股600美元以上,該公司進行了1比7的股票分拆,分拆后蘋果股價每股約92美元。
這是蘋果上市以來的第五次股票分割。歷史上蘋果公司還曾於2005年2月、2000年6月和1987年6月進行拆股,比例都是1比2。
“股權分拆只是表面上的事,不會從根本上改變公司的任何內容,除了可能以較低的價格使更多的投資者可以買到股票。”生物醫藥投資公司Loncar Investments創始人布拉德·隆卡(Brad Loncar)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星展銀行(中國)投資策略總監鄧志堅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通常一個企業進行拆股,讓更多看好企業的投資者能入場,這會被視為利好。“如果分拆,現有股東股權不變,權益不變,獲得的派息不變,對原有股東沒有影響。”
特斯拉目前高企的股價讓很多小股民望而卻步。鄧志堅坦言,如果公司價格過高,確實很多小散戶買不起。“這跟普通商品是一個道理,價格越高需求越少。”他對第一財經記者說道。
鄧志堅稱,如果從股東的實際利益出發,拆不拆股意義都一樣,為什麼原有股東會願意拆股?這暗示有股東希望把手上的股票變現,那就需要更多的買家。“也就是說,拆股的潛台詞,其實是有人要未來企業的股權結構盡量分散,或者是有股東希望變現。”鄧志堅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他認為,如果股價太高,導致沒有足夠的人買得起,那麼原有股東變現是有難度的。“拆了股之后,以前買不起的,現在也可以買了,股東變現就容易了。”他說道。
鄧志堅還表示,股東變現不用過於擔憂,因為不排除變現后會增加企業投入,或者拆股后股東趁機吸收散戶的股票。他認為,過去股權集中的時候難以實現,但股權分散后純粹在二級市場交易就可以了。
但即便如此,分析人士還是認為,很多成功的企業經歷過多次拆股后,股價還繼續破頂。“但是推升股價的重點因素不是拆股,而是企業實實在在的盈利。”鄧志堅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企業如何經營,盈利水平有沒有增加的空間,這些可能對股價更重要。”
亞馬遜股價狂漲對拆股“不感冒”
近年來,美股上市公司似乎並不熱衷於分拆股票。以美國科技互聯網巨頭亞馬遜為例,亞馬遜截至8月11日收盤股價3080美元,今年股價最高曾達到過3225美元,但亞馬遜上市以來,僅分拆過三次股權,而且近20年來從來沒有分拆過股權,但股價上漲超過800倍。
但亞馬遜創始人CEO杰夫·貝索斯(Jeff Bezos)並不排斥拆股。他三年前在回答是否考慮進行拆股,並讓更多的中產階級和年輕人有機會買入亞馬遜的股票時表示:“目前我們還沒有拆股計劃,不過我們將繼續對此進行研究。”
對此,鄧志堅表示,特斯拉拆股未必會引領美股掀起“拆股潮”。他認為,部分優質企業不希望拆股,其中有多方面的原因,比如一些美國企業盈利增長不錯,現金流也很健康,它們基本不需要拆股。
“首先他們不缺流動資金﹔其次他們不希望股權分散,因為部分企業背后的大股東可能是機構投資者,以中長線投資為主。”鄧志堅向第一財經記者解釋稱,“因為一旦拆股,大量散戶就逐漸進場,堅守股權不變現的股東沒有因為拆股而派息減少,卻有可能因為散戶眾多,而不能保持股價穩定性,從而影響持有股權的價值。”
還有一些大公司通過推出B類股等方式讓更多散戶能夠參與到企業投資。比如谷歌母公司Alphabet在2014年就通過拆股創造出一種不含有投票權的股票﹔股神沃倫·巴菲特(Warren Buffett)管理的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也曾於2010年把B級股票1拆50,以收購北伯林頓鐵路公司。
美股歷史上不拆股陣營隻有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的A級股票,該股也是目前美國証券市場最貴的股票。自1962年12月巴菲特開始建倉伯克希爾·哈撒韋的股票以來,這家公司的股價已累計上漲了好幾萬倍,如今的股價已達到32萬美元。巴菲特建倉伯克希爾·哈撒韋股票時的股價為7.50美元。
巴菲特多年來一直表示,他不願拆股,他不希望吸引那些把拆股看作是購買一家公司股票好理由的投資人。巴菲特在1984年致股東的信件中說:“以非價值緣由購買股票的投資人,同樣也會以非價值緣由拋售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