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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审委终身追责”强化股市监管入口

毕舸

2017年11月27日08:07  来源: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对发审委终身追责,不能仅仅停留在‘让不合格的公司上司’层面,也要扩展到‘让合格的公司上不了市’层面。”

日前,中国证监会举行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就职仪式。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士余在讲话中指出,证监会党委已经决定成立发行与并购重组审核监察委员会,对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并购重组实行全方面的监察,对发审委和委员的履职行为进行360度评价。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终身追责。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规范股票发行审核工作,更好地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高股票发行审核工作的质量和透明度。然而,如何才能让股票发行审核工作真正做到保质、透明、公开?显然,发审委本身的工作流程必须同步公开透明,每一次审核结果都必须由专人负责,一旦出现问题,则根据清晰的责任链条回溯,界定相应责任人并为其行为及后果定责。

这才是发审委履责的完整逻辑,也是确保发审过程不出现徇私舞弊现象,不会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新股蒙混上市,最终坑害广大投资者,扰乱股市正常秩序。

发审委掌握着至关重要的权力,是上市公司质量好坏的守门人。不可否认的是,近年来曝光出一些问题,在股市反腐风暴中,不少监管部门中高层落马,而他们的落马似乎都与股票发行脱不了干系。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冯小树用300万元本金获利2.48亿元,就是其中一例。而最近传出的乐视被传IPO造假,有媒体报道称,参与乐视网IPO审核的多位前发审委委员近期被调查,再次暴露出发审委管理存在的漏洞,以及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的紧迫性。

发审委终身追责,就是强化股市监管入口。由于内地股市尚未采取注册制,而是以核准制为主导,这意味着一家企业能否上市,是否符合相应资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发审委的审核过程和决定。相比于数量庞大的待上市企业,发审委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有着相应的价值,价值随位置而有差异,但对于待上市企业来说都不可忽视。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有人试图浑水摸鱼,就可能会对发审委各个流程的把关人,采取摆不上台面的行动,导致利益寻租和幕后交易的发生。

由于股票发行审核工作的专业性,以及必要的保密性,某种程度上会造成对于对应的信息不对称和封闭性。因此,加强内部制约和监督是必要的,发行与并购重组审核监察委员会未来就承担着这一职责。相对于普通民众,监察委人员具备更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只要确定细化管理机制,就能更快、更全面地发现各种问题,及时抓出蛀虫,还能助推股票发行监管机制的持续完善。

需要强调的是,对发审委终身追责,不能仅仅停留在“让不合格的公司上司”层面,也要扩展到“让合格的公司上不了市”层面。长期以来,股票发行核准制就一直面临“一管就死”和“一放就乱”的两极争议,原因就在于,要么少数发审委工作人员,因为内部和外部监管缺席而利欲熏心、搞权力腐败,导致不合格企业蒙混上市;要么因为运动式监管和阶段性的行政高压,发审委迫于压力或者是为了应付上级,而采取过严过苛的审核流程和标准,导致不少本应通过资本市场获得更快发展的企业,始终无法获得助力,被迫选择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优质资源流失、上市公司质量得不到提升。

因此,笔者所理解的“发审委终身追责”,就是发审委工作人员必须对所做的每一次股票发行审核过程负责、结果负责,徇私舞弊放过不合格企业,当然要依据党纪国法追责;为了自保而干脆抹杀好公司的上市机会,同样也须为此承担责任。如此才能形成良性约束机制,让“坏人”无法钻空子,好人能发挥才能,服务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作者系资深财经评论员)

(责编:李威、陈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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