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人民创投

大数据缘何变身“杀熟”帮凶

崔玉玉

2018年04月12日08:3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常言说得好:物以稀为贵,人以熟为宝。然而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社会上出现一些专门拿熟人下手谋取利益的行为,即“杀熟”。互联网也不能幸免。不知不觉中,本该造福于民的大数据技术,成了部分互联网企业“杀熟”宰客的帮凶。

  “杀熟”不“杀生”

  近日,有网友爆料在某网购平台上遭遇“杀熟”的堵心事:“之前为了省运费和享受折扣,一直都是年年花钱充会员,结果昨天跟同事一起买纸巾的时候发现,同一款纸巾,同事(非会员)手机上显示原价49.9元、特价39.9元,而我的手机则显示原价49.9元、会员价44.9元……”

  无独有偶,前段时间,微博网友“廖师傅”爆料称,他经常通过某旅行服务网站预订特定酒店的房间,价格一直保持在380元-400元。偶然一次,他通过酒店前台了解到,该房间淡季的价格仅为300元左右。消息在网上发布后引发热议,不少网友纷纷表示有类似经历。

  据了解,此类“杀熟”的网络平台消费涉及打车、购票、订房等。它们之所以“一杀即得”,是因为它们掌握了消费者的大数据,知道从哪里下手。对陌生人,因为无此便利,只得先放过一马,“杀熟”不“杀生”。

  大数据“杀熟”是指同样的商品或服务,老客户看到的价格反而比新客户要贵出许多的现象。这一现象已持续多年。有数据显示,国外一些网站早就有大数据“杀熟”的现象。近日有媒体对2008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51.3%的受访者遇到过互联网企业利用大数据“杀熟”的情况。

  “懂你”才“伤你”

  有网友调侃:“优秀的互联网企业,都会使用大数据;而大数据的功能之一就是杀熟。”技术是个中性词,但由技术的滥用而引发的道德、法律问题需要社会各界正视。

  大数据让电商更“懂你”,也更容易“伤你”。比如,电商通过对顾客的碎片数据进行分析,为消费者画像,进而精准提供服务。这对于买卖双方都有一定的益处。但是,当大数据的运用过界,侵犯到消费者隐私并且以此谋取不正当利益时,却不能以“精准营销”作为遮羞布。

  知名经济学者、财经评论家郭凡礼认为,大数据“杀熟”反映了在大数据时代,科技公司通过技术和网络垄断地位,对消费者形成信息孤岛。

  “大数据杀熟暴露出大数据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非对称以及不透明。”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说。他表示,同一平台针对不同的消费者制定了不同的价格,这种大数据“杀熟”已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有可能还涉嫌价格欺诈。大数据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提升用户体验。通过大数据进行违背道德的操作,是一个平台的悲哀。

  “杀熟”要“刹住”

  以牺牲老用户的利益来获得新用户的好感,吸引新用户,是大部分“杀熟”企业的出发点。但是当新用户转变成老用户,“杀熟”的刀子也会迎面割来,而消费者则沦为了一茬又一茬待收割的韭菜。长远来看,无异于杀鸡取卵。

  “大数据只是商业工具的一种。君子爱数,用之有道。”易观首席技术官郭炜说,单纯通过流量垄断、信息不对称,利用大数据来获得不义之财的商家势必会在市场竞争中被逐步淘汰。

  有业内人士建议,当前,消费者尽量将自己的消费行为碎片化。这样某个单一平台通过大数据看到你的画像就是不完整的,被“杀熟”的几率会低一些。

  在曹磊看来,消除“杀熟”现象还是要依靠企业的自觉以及政府的管控,毕竟数据掌握在平台手中,对于数据的处理方式外人不得而知,只能通过政策法规加以规范,对于违规者进行严厉打击,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

  那么业内应该如何规范定价?曹磊进一步表示,定价要体现公平公正,对于特殊的价格也要进行公开的声明。

(责编:黄盛、赖悦)

深度原创

特别策划

    第二届内容科技大赛总决赛 人民战“疫”内容科技大赛 首届人民网内容科技大赛总决赛 人民网内容科技创业创新长三角决赛
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