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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子公司骗、被股东坑 上市公司有时也成受害者

2019年03月18日08:10  来源:新京报

在林林总总的资本市场“造假”事件中,除了上市公司自身成为造假主体之外,也有上市公司深陷骗局成为造假、违规现象的受害方。

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当天,上市公司宁波东力从宁波市公安局手中收到了一份《立案告知书》。

这是宁波东力作为“消费者”维权的新进展:公司此前购买年富供应链股权交易中,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骗取贷款一案,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已对该案立案侦查。

成为造假受害者的上市公司不只宁波东力一家。在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因为较大的资产体量成为一些商业造假者眼中窥视的“肥肉”。宜通世纪、天山生物等也曾陷入类似合同诈骗陷阱。

去年以来,还有多家上市公司被爆遭遇“假央企”“伪国资”,如迪威迅、平潭发展、*ST尤夫、融钰集团等。

防火防盗防诈骗,上市公司除了不骗人,也需要小心被骗才行。

遇合同诈骗,宁波东力等多公司“入坑”

宁波东力始创于1997年,于2007年在深圳中小板挂牌上市,是中国齿轮行业首家A股上市公司。

去年7月,宁波东力公告称,2017年,宁波东力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简称“年富供应链”)100%股权,年富供应链于2017年8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年富供应链法定代表人李文国涉嫌在与公司签订并履行购买资产协议和业绩补偿协议的过程中,隐瞒年富供应链实际经营情况,财务不真实,以达到骗取公司股份及现金对价的目的。宁波东力向公安机关举报了李文国等人的合同诈骗行为。

2018年8月6日,宁波东力获悉年富供应链法定代表人兼公司副董事长李文国,年富供应链总裁兼公司董事杨战武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违规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年富供应链财务总监刘斌、金融副总裁秦理、业务副总裁徐莘栋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运营副总裁林文胜和风控总监张爱民失联,其他部门负责人正常履职。

根据宁波东力当日公告,宁波东力全资子公司年富供应链法定代表人李文国及年富供应链高管团队涉嫌通过多家海外关联企业,侵占公司资金,与客户串通,财务造假,骗取公司股份及现金对价21.6亿元,骗取公司增资款2亿元,诱骗公司为年富供应链担保15亿元,致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2018年以来,宜通世纪、天山生物等公司也曾陷入类似合同诈骗陷阱。

2018年7月,上市公司宜通世纪公告,公司子公司倍泰健康董事长方炎林及总经理李询涉嫌犯罪,已被立案侦查。宜通世纪称,方炎林、李询涉嫌对上市公司隐瞒债务、合同诈骗、非法占用倍泰健康资金和多次违规质押非法套取资金等违法行为。倍泰健康100%股权为宜通世纪向方炎林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获得,交易总对价10亿元。

今年2月19日,上市公司天山生物宣布,重组标的大象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陈德宏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批准逮捕。

2018年,天山生物收购大象广告96.21%股权,但在年底发现,交易对象、大象广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陈德宏在重组、经营过程中涉嫌合同诈骗、挪用大象广告巨额资金和违规担保。

证券维权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表示,上述乱象背后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天灾”,上市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由于犯罪分子、交易对方精心策划的圈套,上市公司卷入刑事案件或民事纠纷并遭受重大损失,上市公司和管理层不存在过错和过失,这种情况不可归责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和高管,遇上这样的“黑天鹅”,投资者只能自认倒霉。

第二种可能是“人祸”,由于上市公司、大股东、高管重大过失、直接或间接故意,导致上市公司被骗、投资失败、商誉爆雷,可能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刑事案件、虚假诉讼、利益输送……厉健表示,出现第二种情况,主要取决于监管部门是否介入和查处力度,以及司法机关是否介入和如何认定,对投资者来说,只有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才有可能索赔,挽回损失。

不过厉健也称,虽然《公司法》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很罕见,胜诉率也不高。

华业资本被股东“骗”了8.8亿

华业资本就被公司二股东用假章骗了。

去年9月底,华业资本披露,公司应收账款业务累计出现逾期未回款金额8.8亿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3.06%。这8.8亿元欠款都是恒韵医药向华业资本转让,债务人分别是陆军军医大学第一、第二、第三附属医院。

为了追回应收账款,华业资本成立了债务追偿小组,对债务人进行了现场走访。《债权转让协议》、《应收账款债权确认书》、《确认回执》……面对华业资本出示的多份文件,债务人的工作人员却否认了债务,华业资本在公告中写道,“相关文件上公章系伪造的,确认上述债务并不真实”。

不仅如此,公司现有应收账款存量规模为101.89亿元,这些账款全部为从转让方恒韵医药受让取得。

据了解,伪造公章的恒韵医药的实控人,也就是华业资本二股东李仕林。

华业资本2018年9月28日公告披露,截至当日,恒韵医药尚无合理解释且其实际控制人李仕林未能取得联系。华业资本拟委托律师对恒韵医药及其实际控制人李仕林向有关机关报案,追究恒韵医药及其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尽全力追回公司财产。

截至今年3月15日收盘,华业资本的股价已经从6.07元下跌至3.32元,对应市值从86.45亿元下跌至47.29亿元,蒸发近40亿元。

迪威迅、平潭发展合作对象“假面具”被戳破

2018年2月6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核集团)在其官网发布的一则声明让多家上市公司突然发现——“我的合作伙伴是一家‘假央企’”。

作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控股的公司之一,中核集团之所以发声明,是因为有一家名为中国华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华宇公司)以其是中核集团下属公司的名义开展经营业务,给中核集团带来了负面影响。

中核集团明确表示:华宇公司不是我公司出资设立的公司或企业;华宇公司设立的各种冠以“中核”字号和号称中核下属公司的企业或机构,均未经过我公司批准;华宇公司及其子公司各类行为均不能代表我公司及我公司所属成员单位,我公司及所属成员单位不承担华宇公司及其子公司任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中核集团的这份声明发出后,新京报记者梳理资料发现,多家上市公司与华宇公司有往来或者合作。

2018年1月,“为盘活资金,加快资金周转,缩短公司整体的应收账款回笼时间”,迪威迅全资子公司与华宇政信就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事项签署了《商业保理合同》;根据相关公告可知,华宇国信投资控股华宇政信,华宇国信投资为华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后来迪威迅给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可知,由于种种原因,上述合同未能顺利推进,双方正在沟通签署终止协议并退回资料。

平潭发展则是在一起重大资产重组中遇到了华宇公司,根据当时公告可知,平潭发展计划出资超6亿元购买华宇公司下属公司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核华东100%股权、中核华北100%股权、中核西南100%股权、中核西北100%股权和中核国缆100%股权。

在中核集团于2018年2月6日发布声明后,平潭发展便开始组织核查评估这一信息对公司是否造成影响;2018年3月,平潭发展宣告上述重大资产重组终止。

*ST尤夫、融钰集团因遇“伪国资”受损

尽管遭遇了“假央企”、“伪国资”,但迪威迅、平潭发展与对方的合作最终并未成行,并“预计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相比之下,*ST尤夫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2018年10月12日,*ST尤夫发布了一份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ST尤夫为原告,中铁中宇为被告。诉讼案起因是,原告与被告曾就产品采购产生商业纠纷。*ST尤夫诉称,被告声称其为国务院直属国企,由央企中核集团控股,工商网站显示的也是如此;被告持有原告49张商业承兑汇票(每张面值人民币100万元)。在中核集团于2018年2月6日发布声明后,双方的商业往来并未展开,被告亦未返还原告相关票据,遂起诉之。

融钰集团在遭遇“假央企”之后,不仅股价大跌,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还被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罚款和警告。

2018年8月,融钰集团宣告终止与中核国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并终止与中核国财合作,理由是,合作伙伴中核国财是否为央企身份的认定引发了市场广泛关注,“且经多方核实其身份非为国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与中核国财相关负责人确认的信息不一致,其违反了商业合作之诚信原则”。

上述合作终止不足一周,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融钰集团进行立案调查,理由是“公司公告披露的与中核国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相关信息涉嫌存在误导性陈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后来公告可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时,融钰集团并未对中核国财是否为央企身份进行核实。

最终,融钰集团因此被罚款50万元,相关当事人也被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除了上述上市公司,恒立实业、金贵银业、钜派投资等上市公司也曾陷入“假央企”、“伪国资”的风波之中。

根据恒立实业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大股东为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阳投资)。而大众的质疑是针对华阳投资的大股东中国华阳经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阳经贸)。华阳经贸到底是不是一家央企?

在华阳经贸的官网中,其自称为“我国改革开放之初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一批国有中央企业之一”,目前为中国贸促会(全称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直属企业。但是在贸促会官网的直属企业中,却不见华阳经贸的身影。

2018年9月12日,金贵银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曹永贵与上海稷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稷业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权益变动完成之后,稷业集团将成为金贵银业的控股股东。在相关公告中,金贵银业表示“稷业集团为国资控股企业”。

而根据证券时报报道,稷业集团作为“国资控股企业”一直有名无实,未来可能连国资名分也不会再有了,是“伪国企”。

上市公司为何会遇到“假央企”?对此,财经评论人朱邦凌认为:“原因在于央企是一块金字招牌,挂上央企的牌子,企业在社会地位、可信度等方面都会高上几个档次,办什么事情也会大开绿灯。因此,社会上一些公司不惜拉大旗做虎皮,将自己包装打造成国企、央企。其实,这是一种诈骗行为。上市公司需要擦亮眼睛,详细调查合作企业的相关情况,不能只听对方的一面之词,不能被忽悠。”

 

新京报 记者:阎侠 林子 李云琦 编辑:李薇佳

(责编:杨荣华、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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