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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薇公司或遭逾60亿元索赔 首批270余位投资者已起诉

谢若琳

2018年04月19日08:27  来源:证券日报

沸沸扬扬的“赵薇夫妇高杠杆的资本游戏”终于有了定论。4月16日晚,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对万家文化(现已更名祥源文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相关人员市场禁入决定书,驳回了赵薇夫妇、龙薇传媒、万家文化及相关当事人的申辩,最终决定:对黄有龙、赵薇、孔德永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时,证监会还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对于上述决定,业界普遍表示认可。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已经向法院递交第一批约270余名投资者的诉讼材料,初步统计索赔总额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显然,赵薇夫妇这次“摊上事儿”了,上述仅是首批索赔的投资者,一旦他们胜诉,会成为标杆性事件,后面的判例加快诉讼周期,在短时间内就可以下达判决。那么,赵薇夫妇面前的窟窿有多大?

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铭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粗略计算,万家文化从2017年1月12日复盘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共有300.58亿元的成交量,假设按照成交量的20%计算,也有60多亿元。“当然最后涉及的赔偿额度,还是取决于投资者的个人选择。”

不过,赵铭认为,股民索赔是一场持久战,“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赵薇等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结果不满,他们仍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那么,这件事情(索赔案)至少发酵至2019年底。”

270余名投资者着手起诉

这场闹剧始于2016年底,历时半年有余,以监管层强势干预草草收场。有业内人士认为,孔德永、赵薇夫妇等人违法事实清楚,接下来将面临股民巨额索偿。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王智斌表示,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处罚,一般以地方证监局为落款主体,但是本案的落款主体为证监会,足见证监系统对该案的重视。“证监会认定的事实清晰明了,龙薇传媒方面对于投资者的误导是客观存在的,其虚假陈述行为对股价的影响也非常直接,我们对于诉讼结果保持乐观。”

“近期我们将向法院递交第一批约270余名投资者的诉讼材料,每位投资者的起诉金额还在复核中,初步统计该270余位投资者的索赔金额将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王智斌告诉记者,正式处罚落地后,不少当事人打电话过来询问何时起诉,后续批次的诉讼准备也将很快陆续展开。

实际上,在此之前,全国范围内已经有上百位股民准备起诉。而据相关媒体报道,杭州中院已正式受理首批股民诉祥源文化、赵薇案,具体开庭日期有待通知。

起诉个人涉及到送达、签收等多个环节,从节省时间成本的角度考虑,本次起诉对象为祥源文化及龙薇传媒,要求二者向投资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暂不涉及赵薇个人。王智斌认为,从二级市场走势来看,赵薇明星效应对股价产生了直接影响。虽然从法理的角度而言,赵薇本人并不是主要责任人,但如果赵薇能够敦促龙薇传媒承担责任,将非常有利于维护其个人有担当的形象。

律师:结案或拖至2019年底

最终谁具有索赔资格,还要由法院来决定,关键争议在于对时间点的认定。

对于虚假陈述的时间节点,赵铭认为,虽然证据显示2016年12月27日万家文化公告赵薇入主的信息披露,但当时正值该股票停盘,故从复盘日(2016年1月12日)起买入万家文化,截止到2017年4月1日,公司披露《调查通知书》时,仍然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具备索赔条件。

对于上述时间节点,王智斌也表示认同。“除此之外,没有持有到2017年3月31日,而是在2017年2月28日之后清仓的投资者,也应当具备索赔资格。”

王智斌强调,从证监会认定的事实来看,整个收购过程体现了“逐渐告吹”的过程,因此,在哪个时间点上构成了对虚假陈述行为的揭露,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还要法院认定。

不过,索赔案往往是场持久战。赵铭表示,按照法律规定,祥源文化和赵薇等人收到处罚决定书60日内,仍可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赵薇等人应该会提出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司法实践中,上市公司往往也会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实践中撤销的可能性极小,但是,往往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让投资者民事诉讼中止审理(也就是暂停),最大限度地拉长投资者(股民)的民事诉讼周期和诉讼成本,比如有时诉讼耗时长达几年。”

(责编:陈键、赖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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