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起,商事主体确认制正式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约386平方公里内施行。
当天,《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法》)发布,以更加高效便捷地开展商事主体登记,营造宽松准入环境,最大程度地激发市场活力。
临港新片区规划范围为上海大治河以南、金汇港 以东以及小洋山岛、浦东国际机场南侧区域,全域面积共873平方公里。
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是指以申请人信用承诺为基础,推行材料清单标准化、办理流程电子化、登记审查智能化,通过登记确认商事主体和一般经营资格,签发营业执照,并予以公示的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实行行政确认。
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的施行,是新片区落实投资贸易自由化改革任务的重要措施。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彭文皓表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通过强化商事主体及其申请人的主体责任,在确保申请人身份和意思表示真实的基础上,依托申请人信用承诺,简化登记审查,并以标准化登记流程减少登记过程中人工干预,努力消除登记审查中的主观判断和自由裁量权滥用的现象。
根据《实施办法》,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推进“三个放开”——最大限度简化市场主体在企业名称、企业住所、经营范围等登记事项审核。
以经营范围为例,商事主体经营范围实行自主申报,申请人可在线自主勾选经营范围,自主选定经营范围,登记机关不再对自主勾选的经营范围进行审查。同时,依托新兴行业分类指导联席会议制度,积极解决新兴行业的“身份认证”问题。
通过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将最终实现“一个目标”,也就是接轨国际商事通行规则,大幅降低市场主体准入的制度性成本,还企业以生产经营和投资自主权,加快商事主体进入市场开展商事活动的速度。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彭文皓表示,在提高登记效率的同时,《实施办法》也加强了对确认制下商事主体各类登记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和检查;加强以商事主体信用评价标准为依据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对虚假登记行为的纠正和补救;加强对虚假登记相关责任人的惩戒力度。
比如,针对目前社会反响较大、造成后果恶劣的冒名登记问题,《实施办法》明确,对于冒用他人身份骗取商事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依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完成调查、公示等程序后,审慎撤销虚假商事登记,并将冒名登记的相关责任人列入全国虚假登记责任人数据库,其再次申请办理商事登记的,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从严审查。
同时,将虚假登记责任人信息接入临港新片区内协同信用惩戒平台,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责任人实施惩戒措施。
自2019年8月揭牌以来,临港新片区在市场监管领域不断探索创新,成立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企业名称告知承诺制试点,积极争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授权,开展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等。
临港新片区揭牌以来,新增注册企业15115户,同比增长70%,注册资本金超过2000亿元,同比增长313%。
彭文皓表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的推出,还有利于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社会信用体系;有利于新片区更好发挥创新突破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新片区的使命。
下阶段,彭文皓表示,临港新片区和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推动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推进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大力度的全方位高水平开放,并总结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形成辐射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