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以比特幣為首的數字加密貨幣交易以及ICO被中國監管當局下了“逐客令”,但數字加密貨幣在境外依然被狂炒,引發多國監管當局警惕。在境內,最近出現了以IMO(以礦機為核心發行虛擬數字資產)模式。這種十分明顯的投機行為難以禁止,究其原因還是投資者認識模糊和暴富心態所致。
從近期情況看,數字加密貨幣熱度仍然不減,全球多個國家都出現全民參與的瘋狂景象,各國的監管力度也在加大。在韓國,31.3%的被調查者正在“炒幣”,平均每位“幣民”的投資金額相當於人民幣3.45萬元,韓國民眾甚至抗議監管部門的管控。在中國,去年10月以來,出現了以IMO模式發行的“虛擬數字資產”,包括鏈克、流量幣、BFC積分等,發行企業用這些虛擬數字資產代替了對參與者所貢獻服務的付款義務,成為變相ICO。在美國,在比特幣狂潮席卷之下,33.63%的受訪者曾經使用借記卡來購買比特幣,財政部長已公開表示對數字加密貨幣投資行為的擔憂。
筆者以為,防范數字加密貨幣炒作首先要向公眾厘清認識上的誤區,認清實質。
首先,打擊投機炒幣不是打擊區塊鏈創新。瘋狂背后是比特幣和其他數字加密貨幣此起彼伏的行情和鼓吹者的火上澆油。2017年,比特幣從年初不到1000美元,最高上漲到近20000美元,是十分典型的投機行情。但是,由於其底層技術是並不為人熟知的區塊鏈技術,因此,鼓吹者們往往有意將數字加密貨幣和區塊鏈創新混為一談,新技術為隱藏在新名詞后面的騙術提供了機會。
事實上,區塊鏈技術有多種場景應用,數字加密貨幣只是一種應用,而且這種應用並不成熟,也並不能完全保証用戶安全。據報道,韓國MBC電視台聘請一家網絡安全公司測試五家韓國比特幣交易所的安全性能,結果成功侵入Bithump等交易所,並接收到用戶數據和資金信息。
其次,應認識到虛擬數字貨幣“挖礦”同樣具有虛擬性。在電腦上尋找符合計算公式的數字加密貨幣的過程被比擬為發掘地底礦藏的“挖礦”,比特幣等也被一些鼓吹者認為是黃金的替代物。這無非是鼓吹者渲染的假象。區塊鏈技術的研究和應用並無壟斷性,加上其去中心化的特征,虛擬數字貨幣的數量實際並無上限。撇開在國際金融體系中金本位制已經終結這一事實,黃金等礦產本身具有使用價值,而其儲藏量的有限性也比虛擬數字貨幣更為可信。
更須警惕的是,虛擬數字貨幣炒作風險會波及金融系統。反對虛擬數字貨幣監管者認為,這一市場規模小,影響面不大,對金融體系不會形成沖擊,充其量只是投資者的游戲。然而,和虛擬數字貨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和活動迅速增加,風險正加速聚集。
在韓國,比特幣的交易量已經超過股票市場。而在美國,有很多人已經用過信用卡買比特幣,使用信用卡並承擔債務來增加比特幣投資杠杆,在市場暴跌下,很可能讓投資者陷入無法償還的債務中,同樣也成為金融系統的新風險。德意志銀行最近警告稱,如果比特幣泡沫破裂,將給金融市場帶來巨大風險。
現代金融體系的發達程度早已超過十七世紀郁金香泡沫破裂時期,虛擬數字貨幣這把野火如果不及時加以控制,難免會造成遠超預期的金融風險。
(責編:李威、賴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