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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生开5家空壳公司 3年骗取国家千万科技支持资金【2】

2017年06月05日07:33  来源:中国青年网

  骗局层层升级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从2010年开始,郑志祥、刘安逸、万俊松等人分工合作,采取成立空壳公司并虚构申报材料,以及利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公司伪造、编造申报材料,采取共同申报或者互相纠合申报的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申报并骗取国家引导基金投资保障科技专项资金合计1322万元。

  2010年11月,郑志祥、万俊松联系代办公司,以5个在校大学生的名义注册成立了湖南澳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翔”)、湖南鸿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旗”)、长沙璞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慧”)、湖南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创”)、湖南骏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凯节能”)5家公司,4人以自己或者亲属的名义分别作为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上述公司,但均没有实际出资。

  5家公司的工商资料显示,澳翔、鸿旗成立于2010年11月24日,璞慧、骏凯节能成立于2010年11月17日,绿创成立于2010年11月18日。5家公司的法人分别是5名在校大学生,郑志祥、刘安逸、骆超、曹睿玲、周邵春分别是5家公司的股东。

  办案人员查看5家公司的账簿,财务凭证、纳税记录、会计凭证、银行流水等,发现这些公司成立以来,没有主营收入、纳税记录、正常的营业开支、研发力量、产品产业、科研支出,也没有从事实际生产或经营行为,甚至连人员工资和水电费用支出都没有,全部是为了审批骗取引导基金投资保障款而成立的空壳公司。

  2011年1月,4人隐瞒了澳翔、鸿旗、骏凯节能、绿创4家公司为空壳公司的事实,伪造了金科公司《投资意向书》,《无偿辅导承诺书》等必需材料,并编造了相关公司员工、科研人员、科技项目、财务数据等资料,以虚假材料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投资前)专项资金。其中澳翔、鸿旗、骏凯节能公司合计获得201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保障项目(投资前)专项资金290万元。

  依照国家规定,湖南省科技厅会对每一年度申报的投资保障项目进行验收,合格的可以再次申报投资保障(投资后)项目资金。

  为了防止事情败露,那290万元投资保障(投资前)资金被追回,同时为了能继续申报投资保障(投资后)项目资金,2012年,郑志祥等人办理了金科公司虚假投资到3家公司的增资事项、编写虚假材料、虚构伪造了《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和《增资协议书》等材料,使得3家公司顺利通过了湖南省科技厅的项目验收。

  大约在2012年6月,骆超从知远公司退股,从此未再参与投资保障资金的申请。

  但尝到甜头的其他3人并未收手。

  澳翔等3家公司投资保障项目通过验收后,2013年,郑志祥等人继续隐瞒了澳翔、鸿旗、骏凯节能、绿创等4家公司为空壳公司的事实,以同样手法伪造编造相关材料,申报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保障项目专项资金,其中澳翔、鸿旗、骏凯节能共获得(投资后)专项资金227万元,绿创获得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保障项目(投资前)专项资金40万元,合计骗取267万元。

  2014年,郑志祥等人采取同样手法,以璞慧公司的名义申报,2014年11月,国家创新基金网站公示,璞慧公司获得2014年度投资保障(投资前)专项资金100万元。因该案案发,该资金尚未实际拨付。以上557万元投资保障资金到账后,郑志祥将其中457万元投到青苹果公司,剩余100万元混同刘安逸的知远公司的收入,由4人均分。

(责编:黄盛、赖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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