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能够将政府、专家、资本、创业者等多方的关注集于一身,足以说明这项技术发展潜力的巨大;却又很少有哪一项技术在发轫之初,就像区块链一样,深陷ICO、空气币、炒作、骗局、传销等负面信息交织出的漩涡中心,不能自拔。本是一项建立信任的技术,为何却演变成了不信任的“祸源”,这其中的缘由发人深省。
种种怪现象背后,是在ICO这种圈钱捷径的感召下,一些利欲熏心者结成了攻守同盟,来共同维持一个虚无缥缈的梦。《伊索寓言》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欠债的人在债主的监督下,去卖自己仅有的母猪还债。买主走上前来问这猪还能下小猪崽吗?欠债的人说,她不但能下小猪,而且还下得很多,不同寻常,因为她在土地女神节会生下些小母猪,而在雅典娜节会生下些小公猪。买主听了这话大为吃惊。债主则在旁边说道:“这毫不奇怪,因为她在酒神节还会为你生些小山羊哩。”
目前,区块链技术的落地程度远远不能与其在媒体圈、资本圈中的火爆程度相提并论。作为技术的区块链只是将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和加密算法等整合到一起的一种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就是这样一项在实践中还缺少验证和根基的技术,却在不少人的追捧中,成为被神化的“伟大技术革命”与“生产关系的变革”,甚至将互联网割裂成了古典互联网和区块链两个阵营,这在以往是难以想象的。
区块链技术是否真的能够掀起第二次互联网革命的浪潮尚未可知,由区块链技术衍生出的ICO却已经成为一部分人为一己私利损害公众利益、扰乱社会秩序、带偏社会价值观提供便利的工具。在“一夜暴富”、“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作用下形成了一个异常畸形的所谓“币圈”。在这个圈子中,“割韭菜”成为常态,今天你割他,明天他割你,明知买得是“空气”却毅然决然投入全部身家,了解对方是骗子还是要抢着跟他去“喝汤”。一切基本的商业准则看上去都成了虚妄,只有一纸白皮书的就能去公开募集成百上千万美元。
国家在强调“脱虚向实”,区块链投机者们却在不断将资本“由实入虚”。对于项目方而言,技术落地没有具体时间,竟在一夕之间募集了从传统融资渠道中数年都难以募集的资金,且不论这些项目是否涉嫌非法集资,单单是由此进入到代币市场上不停地在高卖低买之间空转与空耗的巨额资金,就意味着社会金融风险的增加,以及众多急需资金支持的实体企业将更难以获得顺畅的融资渠道。
作为技术的区块链是无辜的,应该被谴责的当然不仅是那些打着区块链旗号胡乱发币的骗子们,更应该包括那些说“母猪能够生下小山羊”的为虎作伥者。与投机者相比,他们的责任无外乎两个方面:一是过度鼓吹一个尚未成熟的技术,让大众对这一技术的预期远远高于其现阶段内能够取得的效果,人为制造风口,贩卖焦虑;二是以默许甚至支持的姿态成为骗子的帮凶,对其声称的背书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利益纠葛之下难免瓜李之嫌。
尽管在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称,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同时,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做出清退等安排。但是,以ICO、变相ICO为主的区块链乱象却并没有偃旗息鼓,反而在春节期间又甚嚣尘上,大有全民炒币之势。
由此看来,对区块链乱象正本清源,不止需要态度,还需要真正见到进一步行动。首先,需要政府适时出台更为严格细致的监管措施,对在境内变相发币者和披着“外国马甲”的交易所在境内继续交易者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其次,在舆论方面严格对“发币”“炒币”等信息的引导,规范相关的报道和自媒体表达,弱化“炒币一夜暴富”、“竹篮打上一桶水”这样负面“拟态环境”的构建,强化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提示。
一方面地方政府、行业组织纷纷在鼓励区块链技术发展,促进新技术、新应用更好地为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做贡献;另一方面,却有一些人通过ICO、代币发行等方式,借着区块链这种新技术、新应用的东风,炒作概念和风口,从中谋取不正当的私利,增加金融风险的同时,还为社会增添了不稳定因素,成为技术发展过程中的“害群之马”。新事物在发展初期会经历曲折的过程,难免走一走弯路,对于区块链技术来说,现在最亟需的就是防止“无根之木”疯长,让“害群之马”将技术的发展引上歧途。